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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博爱送万家 救助进校园” 准旗红十字会开展“博爱助教助学”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24-11-04 浏览量: 作者:韩汶昊

旗教体局及全旗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为积极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, 认真做好2024年度红十字“博爱送万家”救助品牌,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动员更多人道资源参与红十字事业,为困难师生献一份爱心,准旗红十字会将在全旗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组织开展“博爱助教助学”活动,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
一、救助对象

(一)教师:必须是准旗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在岗教职工(包括临时工)

1.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出现意外重大事故需要救助的

2.医疗费用为2023年下半年至今的各项正规合理支出;凡2023年申请过救助的医疗费用不可重复使用。

(二)学生:必须是准旗户籍在校学生

1.孤儿

2.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

3.单亲家庭,抚养方无劳动能力

4.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情况

二、救助标准

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,实行梯度救助。

三、救助资金来源

本年度救助资金来源于全旗红十学“博爱一日捐”募捐款。(注:2023、2024年度未交“博爱一日捐”的单位不予救助;“博爱一日捐”中足额上缴月总工资额度1/30的,其本人、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为申请对象的,救助金额上浮500元。)

四、救助程序

(一)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(附件1、2),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。

(二)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旗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(附件1、2,3),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。

(三)全旗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旗红十字会,于11月30日前报送旗红十字会,过期不候;旗红十字会负责综合评审确认,确定资助对象。

五、相关事宜

(一)旗教育部门要在各相关中小学,幼儿园广泛宣传,认真组织,争取让每一名符合条件、确需救助的贫困师生都能得到救助。

 (二)各中小学、幼儿园与旗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,按照救助标准,认真核实申请人的各项条件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

 (三)联系方式:

        吴鸿渐15374776949

        王仙芝15947072095


附件:

1.准格尔旗红十字会“博爱助困”申请表

2.准格尔旗红十字会救助领款单

3.授权委托


附件1-3请点击下方连接下载


附件:1-4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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